基础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08

一、备课

1.教师必须要了解所教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时数,评价方式(考试考查,开卷闭卷等),总评成绩的构成。

2.教师要熟悉教材(即教学内容),学习相关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要了解学生(即教学对象)。

3.备课要充分:(1)备教材,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教材、教参,查阅相关资料,确定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案;(2)备学生,要深入了解学生,摸清学生的学习情况;(3)备教法,要对教学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尝试各种教学方法。

4.文本教案填写要认真,不可简单草率,敷衍了事。电子教案要注意色彩、声音、图片、影片、文字的配合使用,做到层次清楚,思路清楚,重点、难点突出。

二、授课

课前:

1.教师要核对课表,确定上课的时间、地点;领取学生名单;向所在系部、辅导员、班主任或前任教师了解学生情况。

2.教师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应提前请假,所调的课要按学院规定办理。不能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课上:

1.上课教师要携带教案、备课笔记、教材等提前五分钟进教室,准时上课。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不得接听手机,不得提前下课,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2.上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考勤,填写课堂教学记录,组织课堂教学,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3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要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教书和育人相结合。

4.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进行教学。

课后:

1.教师要经常向学生了解学习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2.教师要按要求及时批改作业,作业中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共性问题要集中讲解。

3.教师应按要求做好辅导答疑工作。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个别辅导,教师应对参加竞赛等活动的学生进行指导。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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