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


作者:yb 发布时间:2009-05-08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党的重要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教师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范教书育人。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守校纪校规,避免出现教学事故。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严谨治学、廉洁从教。

5.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自觉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质。

6.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7.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以大局为重,以整体为重。

8.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坚决同坏人坏事划清界限,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摒除自身不良嗜好。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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