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在今年的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验收过程中,遵循从严要求的原则,针对某些项目负责人上交的验收资料不全的问题,现重申项目验收要求。
1、请已参加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关于对2007年度两年期和2008年度一年期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的要求,上交《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该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以便存档。
2、参加“计算机及电子信息技术分学术委员会”与“核工程及自动化工程分学术委员会”这两个答辩小组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另需补交一份完整、详细的项目总结报告方可通过验收。项目总结报告应主要阐述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封面附后),请统一打印装订。
请各项目负责人自查资料,于5月15日前将资料补齐交往科研处。
科研处
200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