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2009年度“四川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大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培育”)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2009年“重大项目培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培育项目”资助的重点:
1、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且具有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对解决国家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3、围绕我省当前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灾后重建专题,产学研结合,着力解决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等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重大培育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具有与国家和省上相关重大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背景;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专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3、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4、应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为依托,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
5、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没有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
6、每个研究基地申报限1项,凡已经批准但仍在筹建的四川高校重点实验室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和立项:
1、项目申报需填写一式5份《四川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两套。
(1)项目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成果简介:包括已发表文章的题目、时间、刊登文章的刊物名称(需附刊物封面和文章首页);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项目批复函复印件);
(3)获奖或专利情况(证书复印件);
(4)已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
2、“重大培育项目”按照择优支持和“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采取学校推荐、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遴选立项。根据学校推荐上报的材料,省上统一组织项目答辩和专家评审。申请项目负责人需就项目重点研究方向、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研究的工作基础、优势、技术路线、2?3年内达到的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预期成果、科研团队情况、经费预算、涉及的学科领域等进行答辩(需制作PPT)。专家根据答辩结果,评审提出拟立项项目的建议名单,经教育厅审定后,将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在教育厅科技处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即正式批准立项。
四、“重大培育项目” 2009年拟资助40项左右,每项资助10万元,分两年下达,第一年下达5万元,第二年中期检查后根据完成情况下达后续经费,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不好的,取消后续经费。学校应根据教育厅下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进行经费配套。
五、“重大培育项目”的其他管理事项请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7820936
2009年度“四川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大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培育”)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2009年“重大项目培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培育项目”资助的重点:
1、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且具有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对解决国家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3、围绕我省当前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灾后重建专题,产学研结合,着力解决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等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重大培育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具有与国家和省上相关重大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背景;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专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3、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4、应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为依托,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
5、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没有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
6、每个研究基地申报限1项,凡已经批准但仍在筹建的四川高校重点实验室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和立项:
1、项目申报需填写一式5份《四川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两套。
(1)项目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成果简介:包括已发表文章的题目、时间、刊登文章的刊物名称(需附刊物封面和文章首页);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项目批复函复印件);
(3)获奖或专利情况(证书复印件);
(4)已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
2、“重大培育项目”按照择优支持和“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采取学校推荐、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遴选立项。根据学校推荐上报的材料,省上统一组织项目答辩和专家评审。申请项目负责人需就项目重点研究方向、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研究的工作基础、优势、技术路线、2?3年内达到的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预期成果、科研团队情况、经费预算、涉及的学科领域等进行答辩(需制作PPT)。专家根据答辩结果,评审提出拟立项项目的建议名单,经教育厅审定后,将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在教育厅科技处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即正式批准立项。
四、“重大培育项目” 2009年拟资助40项左右,每项资助10万元,分两年下达,第一年下达5万元,第二年中期检查后根据完成情况下达后续经费,对项目中期完成情况不好的,取消后续经费。学校应根据教育厅下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进行经费配套。
五、“重大培育项目”的其他管理事项请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7820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