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语文教研室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14

一、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学习,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二、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把高等语文与实用文体写作建设为重要的人文教育课程。

三、承担学院学生的汉语语言文学课程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

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计划,各课程的教学大纲,选编教材。

五、 教研室负责学科建设与发展工作。

六、组织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教学及其它环节的教学辅助任务。

七、组织教研室老师相互听课和观摩教学,共同推进教学改革。

八、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的考核方式等工作。

 九、组织教研室学习教学理论,制订教研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学校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

十、加强对教师的业务考核,经常深入课堂掌握教学进程和教师讲课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和意见。

十一、深入教学实际,了解教学、实习情况,加强任课教师的考勤制度,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分析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十二、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及其它科研项目,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十三、负责教授科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组织好出卷,评卷及质量分析等工作。

十四、负责教研室教师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检查核定工作,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及时了解教学效果,做好教师综合测评工作。

十五、配合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

十六、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与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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